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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

竞争法研究中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2009年被确定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基地主任为黄勇教授。竞争法是促进和规制市场竞争的基本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新兴的法学学科,肇始于19世纪末,在二战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在西方被称为“经济宪法”。

 

基本概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2009年被确定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基地主任为黄勇教授。竞争法是促进和规制市场竞争的基本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新兴的法学学科,肇始于19世纪末,在二战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在西方被称为“经济宪法”。

 

成立背景

加入WTO后,我国对竞争法的需要更显迫切,中国政府在加入WTO时即承诺尽快制定《反垄断法》。高效、健全的竞争法体系既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的需要,也是我国应对经济国际化、全球化挑战的需要。

 

学科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长期以国际商事法律的研究和教学见长,具有跨学科研究的传统,很早就开展了作为国际商事法法律重要组成部分的竞争法律的研究和教学,已经开设了竞争法、竞争法研究、竞争法专题讲座等课程多年,一直将专业研究成果与教学材料紧密相结合,并形成了以几位中青年教师为核心的,以讲解国外竞争法律经典案例方式为依托、借鉴各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的先进授课方式、拓展了研究和教学的深度,做到了与国外的研究同步的目的。

 

科研专家

法学院国际竞争法方向上的教师科研队伍,普遍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国外知名大学的留学、访问经历,对于中西方法律制度、法律文化都有客观、扎实的把握。学科带头人、核心教授频繁应邀出席国内外高层研讨会,专业论坛,与国外相关领域的学者、科研机构保持着良好的互动、交流关系。博士生导师黄勇教授,因在竞争法领域内研究成绩受到广泛肯定,而已于20052月被正式聘为国务院反垄断法立法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核心专家组成员,全程参加中国《反垄断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他还应邀请参与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外贸易法》、《破产法》等重要立法草案或法律修改的专家论证。

 

社会影响

 

依托法学院的平台优势和竞争法研究方向的诸多成果,20052月份竞争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2009年被定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形成了以黄勇教授为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以中青年专业教师为核心、硕博研究生为支撑的中心研究队伍,通过举行高层研讨会议、开展学术交流、回应市场竞争性企业的意见、发表专业性文章等多种方式,已经初步树立了竞争法中心的地位和影响,在可预期的将来,必将能对中国的竞争法理论和实践作出进一步的贡献,也将取得进一步的社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