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2-10-08 浏览:次
吕冰洋讲座(分税制的契约与改革)
报告人:吕冰洋(中国人民大学)
题目:分税制的契约与改革
时间:10月11日(周四)15:30—17:00
地点:博学楼1120室
论文摘要:
本文将中国的分税制理解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或居民)这三类经济主体之间的一个总契约,其中每一种具体的税种都是一系列互补的子契约,它们构成了一个富有弹性的激励系统。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这个激励系统满足了地方政府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因此能够有效地减少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激励,并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但是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单一激励目标会扭曲地方政府的努力水平,造成重复建设和粗放型增长模式,而不恰当的财权和事权划分则造成了地方政府的二元财政和土地财政问题。我们认为,开征销售税和调整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能够缓解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