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四批)校级重大项目预研基金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承担国家高层次科研课题、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服务的能力,学校特设立重大项目预研基金课题,并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四批)重大项目预研基金课题的选题征集工作。经过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了2020年度(第四批)重大项目预研基金的招标课题(详见附件3)。现将课题投标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紧密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的战略部署与要求。
2、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突出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3、科研成果应注重在服务国家战略与教育教学的应用。
4、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
5、须吸收不少于3名在校学生参加课题研究,强化科研育人导向。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承担国家级高层次科研课题的研究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课题组成员(含子课题负责人)的学科结构要与研究内容相匹配,要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梯队,要有与拟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较为丰硕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基本工作条件和时间有保证。可适当吸纳其他高校、研究机构或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研究人员参与,同时须吸纳不少于3名在校学生参与(学生不可为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中不超过40周岁的成员数不得低于课题组总人数的1/2。
3、每个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同一学者同年申请或参与(含在研)的重大项目预研基金课题(包括负责人和成员)不得超过2项,同一学者同年申请或参与(含在研)的校级科研课题(包括负责人和成员)不得超过3项。
4、获得年度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在以负责人身份获批校外纵向科研课题之前,每人申请并承担校级科研课题的次数最多为2次。在项目申报和研究期间,受本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应同时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和承担学校特色科研项目(含校级“一带一路”研究项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其他重大项目预研基金等校级重大科研课题。
5、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科研课题或国际组织、国外政府重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尚未正式结项前,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基金。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因未能按期保质完成而被撤项者,在撤项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本基金。
三、课题研究时间与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各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科研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附件7)及我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
四、结项要求
1、课题在研期间,每个课题组须至少完成以下阶段性成果:
(1)报送国家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至少2项;
(2)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科研课题或国际组织、国外政府重大项目中至少组织1次申报;
(3)与学生合作完成高水平科研成果1篇及以上。
2、满足阶段性成果的条件下,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科研课题或国际组织、国外政府重大项目立项,即视为满足结项要求,可按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五、申报流程
1.请申报人按照《2019年度重大项目预研基金课题指南》(附件3)进行投标,下载并填写《申请书》(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人文社科类研究的学科分类请参照《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表》(附件6),理工类研究的学科分类填写“理工类”即可。
2、请项目负责人并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和《汇总表》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前将汇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没有科研秘书的单位的课题申请者可将材料直接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程越
联系电话:64492320
电子邮箱:chengyue@uibe.edu.cn
附件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重大项目预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3.
《选题指南》.docx
附件4.
《申请书》.doc
附件5.
《汇总表》.xls
附件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docx
科 研 处
2020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