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0-04-22 浏览:次
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研究机构:
日前接到《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10]5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10]11号),根据通知精神以及申报限额,经研究决定,经贸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英语学院推荐4项成果,其他学院(部)推荐1-2项成果。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上报参评成果。
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2.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适当注意著作和论文的比例。
3.严格把关,对推荐成果的申报资格、著作权和有无学术不端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的审查。
4.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和《一览表》,于5月1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907办公室。联系人:吕军,联系电话:64492008。
上报材料包括:
l 《申报书》纸质原件4份;
l 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览表》1份;
l 著作3本;论文、调研报告原件1分,复印件2份;
l 《申报书》和《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lvjun66@126.com。
附件:见左下面“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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