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3-08-30 浏览:次
关于提交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和专家评审及修改意见,请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获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计划书电子文件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上传,由依托单位确认后,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计划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办公室(诚信楼907),单位审核后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1.项目负责人在信息系统中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
2.提交到基金委的计划书经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审核后有些还会有相关修改建议,需要项目负责人再做修改,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
3.计划书纸质版于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再行打印(建议双面打印),科研处接收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编制经费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文件。
4.对于有专家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
5.计划书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6.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7.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时间均以科研处通知为准,以确保全校项目计划书及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