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调动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质量、水平和国内外学术影响力,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拟进行校级“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标与原则
“科研标兵”的评选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的需要,以“树榜样、创品牌、育名师”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 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学术研究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参评。
三、 奖项设置
1.“科研标兵”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每次评选10人左右。当选后三年內不允许再次参评。
2. 对获得“科研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在推荐参评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类工程或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
2.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
3. 对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有一定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2)近三年主持的横向科研项目年均到校经费超过100万元;
(3)近三年公开发表\出版3项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中文成果作者排名须在第一,英文成果作者排名可为前三。
成果形式可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其中,中文论文须被CSSCI B类及以上期刊收录,且至少有1篇被CSSCI A类期刊收录;英文论文须被SSCI/SCI/A&HCI收录。研究成果对国家政策制定产生重要影响的,须出具部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或部长级(含)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4)近三年以前三作者的身份在A类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1篇(含)以上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5)近三年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其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五、评选程序
1. 学校在科研处设立“科研标兵”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 “科研标兵”采取“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的评选方式,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
3. 对已获得“科研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凡被发现有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核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且终身不得再次参评“科研标兵”。五年内取消其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评奖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方法与申报材料要求
1.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向学校推荐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2. 申报材料
(1)《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如推荐人选多于1人请排序。
(2)《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原件),A4印制,双面打印。表中提到的近三年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项目为三年内新立项项目,且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科研成果为三年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同时提供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科研奖励以获奖证书所注时间为准。
(3)各单位对《申报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出具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于
联 系 人:柳瑛
联系电话:64493008
电子邮箱:uibeliuying@126.com
附件1:各单位申报限额
附件2:推荐汇总表
附件3:申报表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