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和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3]186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说明及总体要求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坚持向基层一线、企业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三、申报要求
请拟申报教师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并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岩
电话:64493008
附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1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