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5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11号)的要求,受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委托,即日起开始受理在京部属高校《成果文库》的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60万字。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进行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三、报送要求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2013年3月修订))一式2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各单位于
附件:推荐申报出版单位名单(15个)
人民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华书局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军事科学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