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6-06-13 浏览:次
关于我校2005年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公示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05年符合该奖励办法规定的优秀科研成果予以公示,凡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司法部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和“211工程”项目等资助的成果不再重复奖励。
本公示自即日起至2006年6月20日17时止。在此期间,任何组织及个人如对拟奖励的成果持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据及合理建议。科研处只受理实名意见。
联系方式:诚信楼901室,电子邮箱:lvjun66@126.com,电话:64492320,传真:64495400。
科研处
2006年6月13日
附件:WTO研究院 保险系 法学院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