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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4-03-05     浏览:

《南京大学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颁布

据南京大学新闻网稿  为进一步抓好南京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项工作,增强师德学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经过充分调研,南京大学近日颁布实施了《南京大学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共十六条。《意见》明确了师德学风建设的任务,主要是推进师德学风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发挥师德学风的育人功能,提升立德树人水平;推进师德学风传承创新,培育学校核心价值;推进师德学风示范引领,提高社会文明风尚。

  《意见》着重指出了加强和改进师德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并从深化师德学风教育、加大师德学风宣传、严格过程管理、改进师德考核、优化学术评价、强化学风监督、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加强制度建设等八个方面做了原则规定。为加强正风肃纪,突出监督导向,《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师德考核,对师德学风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强调学校要强化学风监督,指出有关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每年进行学风建设工作检查,对于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要加强督察督办和具体指导,促使其得到公正公平有效的处理。《意见》还强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明确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学术机构的定位,赋予学术委员会具有审议(决策)、评定、咨询及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权,保障其对学校学术事务具有统筹权,为形成鼓励教师专注学术、发展学术,构建以学术为中心的评价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学术委员会的调查评判作用,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作为其下属机构,主要评估学校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并开展独立调查,向学校提供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意见》要求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严守学术规范,自觉维护教师和学术尊严。一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二要提高学术自律意识;三要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四要正确行使学术权力。

  《意见》的颁布实施将对南京大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弘扬南京大学优良师德学风传统,凝练南京大学核心价值,推进南京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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