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先进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的模范带头作用,现启动2023年度校级“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学术研究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校龄计算截至2023年6月1日)。
二、奖项设置
科研标兵设一等奖5名,奖励金额为3万元;二等奖10名,奖励金额为1万元。坚持师德为先。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当选后5年内不允许再次参评。
三、候选人产生方式
科研标兵以“自动入围、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产生。其中,以“自动入围、单位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名额不限,以“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每个单位每年至多推荐3人(以“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产生的候选人须在汇总表上体现单位推荐排序)。
(一)以“自动入围、单位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产出3个(含)以上A类科研成果;
2.近5年至少主持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3.近5年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至少获得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含)以上科研获奖。
(二)以“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近5年须产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或标志性科研项目、获奖。候选人在科学研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学科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须对标“自动入围、单位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
四、工作安排
1.科研标兵采取自愿申报、逐级评选的方式。
2.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单位组织内部评审并完成内部公示,公示期至少3天。公示后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中提到的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 支撑材料请提供电子版:论文须提供期刊原文;著作须提供书稿原文;科研获奖须提供获奖成果原文;已录入科研系统的咨政建言报告可不提供支撑材料,否则,须提供采纳或批示证明材料。注:涉密成果请在《申报书》中表明,可不提供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6月19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以“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产生的候选人须在汇总表上体现单位推荐排序),代表性成果的支撑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
2.《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须写清“经本单位评审并经内部公示无异议”相关内容,“所在单位党委评价意见”需包含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相关内容。
3.申报材料文件夹以“姓名+学院+自动入围/个人申报”命名;一项标志性系列研究成果的所有支撑材料放到同一个文件夹中,以“标志性系列研究成果1/2/*+支撑材料”命名。
报送地址:行政楼127办公室
联 系 人:程越、游欣
联系电话:64491914
电子邮箱:youxin@uibe.edu.cn
附件2.《申报表》.doc
附件3.《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