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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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

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现启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青年科学奖申报限额1个,教育教学奖申报限额2个。

一、青年成果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5.各单位可遴选并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要认真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官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5.各单位可遴选并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要认真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0日(周四)16:00

报送地点及要求:

1、青年成果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一式六份),行政楼125;

2、教育教学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一式六份),诚信楼617。

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报。

 

 

联 系 人:钱鹤鹏   李丹

联系电话:64493094,64492195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科研处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