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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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启动我校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年度我校共有24个项目须提交结项材料(具体清单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 经费决算要求:

1)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经费决算表的经费支出截止日期应为20211231日。

(2)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说明书》

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等的有关要求说明项目预算支出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7. 我校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26日(周日)

2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228日(周一)

请项目负责人将基金委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不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8. 相关网站链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联 系 人:董优雅

        联系电话:64493008

        办公地点:行政楼133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xlsx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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