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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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

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第十六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本届评奖为限额申报,评奖名额参照上一届推荐及获奖情况,经研究,决定各单位按以下数额推荐参评成果。

申报单位 

推荐成果数

申报单位

推荐成果数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5

国际关系学院

2

国际商学院

5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

法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金融学院

3

统计学院

1

英语学院

3

体育部

1

国际经济研究院

3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1

外语学院

3

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1

保险学院

3

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1

政府管理学院

3

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1

信息学院

2

 

 

 

为确保推荐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努力争取我校在这一省部级学术奖项评选中取得良好成绩,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初评。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实施细则,坚持质量导向,适当注意著作和论文的比例,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遴选。同时,对拟推荐成果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进行审查。

各单位于831日下午17:00前将校内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未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校内推荐材料包括:

l  《校内推荐表》纸质一式1份;

l  加盖单位公章的《校内推荐一览表》1份;

l  著作1本;论文、调研报告复印件1份;

l  《校内推荐表》和《校内推荐一览表》电子版

本届评奖申报范围是201871日至2020630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含教材)。此外,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571日至2018630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本届获奖比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成果原则上各占25%15%,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动员申报,积极鼓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优秀成果申报。申报限额3项(含)以上单位,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成果。

由于申报时间紧张,请学院推荐作者根据申报要求提前准备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3000字左右中文内容提要。(校内评审时不需要提交)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初评结束后,科研处将尽快通告评审结果,组织网络申报,具体报送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钱鹤鹏   李岩

联系电话:64493094   64495400

Emailqianhepeng@uibe.edu.cn


附件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pdf

附件2: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3:校内推荐表.doc

附件4:校内推荐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5:校内推荐一览表.xls

附件6:学科代码(国标).doc


 

处   

2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