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提高我校服务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能力,促进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强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经研究决定设立校级中华学术外译培育专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强度
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附件2)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具体完成时间按照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执行。
三、资助范围
优秀成果须为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主要领域包括:
1、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阐释中国道路、中国经验,有助于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的优秀成果;
2、研究近现代特别是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3、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具有文化传承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4、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有助于参与世界学术对话、反映我国为世界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成果。
四、申请形式
1、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
2、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5种为主,德文、日文、韩文等文版侧重于资助中外学界共同认可的名家经典,其他文版主要侧重于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3、申报成果形式为学术专著,申报成果的中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0万字。
五、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专职教师、科研人员。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3、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在官方语言为外译语种的国家至少1年以上学习、访问或工作经历,具备较高的所在国母语水平。
4、项目申请人应承担主译或次译工作。课题组须至少配备一名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名项目涉及学科的中外专家学者。
5、每个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课题。获得年度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在以负责人身份获批校外纵向科研课题之前,每人申请并承担校级科研课题的次数最多为2次。同一学者同一年度申请或参与(含在研)的校级科研课题(包括负责人和成员)不得超过3项。
6、校级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各类专项项目的负责人,自结项之日起至申报当年1月1日若未满一年,则不得再次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年度项目和各类专项项目。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因未能按期保质完成而被撤项者,在撤项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六、结项要求
各项目在研期间须至少申报1次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获得立项则视为满足结项要求,可按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七、申报流程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下载并填写《申请书》(附件3)、《活页》(附件4)、《汇总表》(附件5)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汇总表》和《活页》;
(2)所翻译原著和翻译样章,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5000字。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26日(星期四)前将汇总、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的电子版材料报送,《活页》、原著、翻译样章的纸质版材料各一式3份自行放至“科研材料取送专用办公室”行政楼131。
3、没有科研秘书的单位的课题申请者可将材料直接报送至科研处。
联 系 人:程越
联系电话:64492320/13161600699
电子邮箱:chengyue@uibe.edu.cn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docx
附件3.《申请书》.doc
附件4.《活页》.doc
附件5.《汇总表》.xls
附件6.《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xls
附件7.《学科分类表》.doc
科 研 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