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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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09-09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我校“双一流”建设,广泛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升我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重大标志性科研成果产出,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从即日起启动2019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大政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2、紧密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的战略部署与要求;

3、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突出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4、科研成果应注重在教育教学和服务社会中的应用;

5、配合学术梯队建设,注重对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倾斜;

6、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促进学科的相互融合和交叉学科的学术研究;

7、鼓励吸纳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二、申报分类

此次申报的校级科研课题为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三类。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对学术前沿动态的把握,学校总体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需要,自主命题。

三、申报条件

1 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专职教师、科研或党政管理人员;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且未满35周岁的专职教师或科研人员;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面向2019年度入校,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91日以后出生),并已于201991日前在人力资源处办理完毕正式入职手续的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已获得人力资源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者不在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的资助范围内

2、已承担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各类校级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3、每个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课题。获得年度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在以负责人身份获批校外纵向科研课题之前,每人申请并承担校级科研课题的次数最多为2。同一学者同一年度申请或参与(含在研)的校级科研课题(包括负责人和成员)不得超过3

4、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外经贸学科研字〔2014192 号)第八条规定: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校级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在结项后 1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科研课题。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被撤项者,在撤项后 3 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5、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贸大科研发〔20194 号)第八条规定: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各类专项项目的负责人,自结项之日起至申报当年11日若未满一年,则不得再次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年度项目和各类专项项目。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因未能按期保质完成而被撤项者,在撤项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四、课题经费

原则上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科研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附件2)及我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

五、研究周期

年度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均为3 年,具体完成时间按照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执行。

六、结项要求

1、结项条件

各年度项目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完成1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的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产出与学生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同时在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后,方可办理结项手续:

1)项目负责人以负责人身份获批校外纵向科研课题至少1项,同时在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在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

3)在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外文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成果署名

年度项目的结项成果须有项目负责人署名,且署名顺序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排序以字母顺序发表的外文核心期刊论文,负责人需提供真实证据,经审核通过后可视同第一作者。

3、成果标注

由校级科研课题资助产出的成果均须正式出版或发表,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含批准号),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the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in UIBE(含批准号),未标注或标注不全者不予承认。

七、申报流程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贸大科研发〔20194号,附件1),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及活页(附件4),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的申请人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请表》(附件5)。

人文社科类研究的学科分类请参照《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表》(附件6),理工类研究的学科分类填写“理工类”即可。

2、请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每份申请材料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项目类型-姓名”,如“一般项目-张三”、“青年项目-李四”,文件命名方式为“文件类型-姓名”,如“申请书-张三”、“活页-张三”。

请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的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交各单位科研秘书,每份申请表的电子版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如“张三”。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于917日(星期二)前报送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报材料;1016日(星期三)前报送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材料至科研处(行政楼121),同时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没有科研秘书的单位的课题申请者可将材料直接报送至科研处。

 

联 系 人:程越

联系电话:64492320

电子邮箱: chengyue@uibe.edu.cn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

附件3.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附件4.活页(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附件5.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请表

附件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表

附件7.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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