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第十二批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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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学术研究优势领域,催生重大创新成果和高层次研究团队,现启动我校第十二批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研究内容须以“国家急需”为宗旨,解决我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强化团队成员之间的实质性合作。

2、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

3、团队应为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原则上每个团队应由4-8名成员组成

二、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均应为本校在编教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优良的师德师风,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且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申报和建设期间,创新团队的带头人不应同时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和承担学校重大项目预研基金项目、特色科研项目、其他创新团队项目等校级重大科研课题,且同一学者同年申请或参与的创新团队项目(包括带头人和成员)不得超过 2 项。

3、每个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课题。获得年度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在以负责人身份获批校外纵向科研课题之前,每人申请并承担校级科研课题的次数最多为2次。同一学者同一年度申请或参与(含在研)的校级科研课题(包括负责人和成员)不得超过3项。

4、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外经贸学科研字〔2014〕192 号)第八条规定: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校级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在结项后 1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科研课题。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被撤项者,在撤项后 3 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5、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贸大科研发〔2019〕4 号)第八条规定: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因未能按期保质完成而被撤项者,在撤项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三、课题经费及研究周期

每个团队的资助金额不超过 40 万元。科研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附件2)及我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

团队的建设周期为3 年,具体完成时间按照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执行。

四、项目成果说明和结项要求

1、由本项目资助产出的所有成果,均不得再作为其他校内科研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

2、由本项目资助产出的所有成果,仍可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3、结项要求详见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五、项目申报

1、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相关管理办法,并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中提到的近五年是指“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科研项目为五年内新立项项目;科研成果为五年内已发表/出版成果;科研奖励和研究报告分别以获奖证书和被采纳/批示证明时间为准

2每个学院限报1个团队。申报材料包括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1份及《申请书》一式1份。凡在《申请书》中填写但未能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且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成果和获奖,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单独装订,且在首页显著位置注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信息。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3、申报截止日期:请各申报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于11月16日(星期一)报送至行政楼121,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chengyue@uibe.edu.cn。

 

 

联 系 人:程越

联系电话:64492320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docx

附件4. 申请书.doc

附件5. 申报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