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2009]41号文件,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申报数额为60项,经研究,决定各单位按以下数额推荐参评成果:
申报单位 |
推荐成果数 |
申报单位 |
推荐成果数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9 |
保险学院 |
2 |
国际商学院 |
8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2 |
金融学院 |
6 |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
2 |
英语学院 |
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1 |
外语学院 |
6 |
体育部 |
1 |
法学院 |
5 |
国际学院 |
1 |
信息学院 |
4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国际经济研究院 |
3 |
其他部门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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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推荐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努力争取我校在这一部级学术奖项评选中取得良好结果,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初评,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的评审标准,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遴选,并对拟推荐成果是否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学术失范情况进行审查,于
初评结束后,科研处将尽快通告评审结果,届时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准备相关材料,请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填写好《申报一览表》,于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doc
3.申请表.doc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