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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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9-03-25    浏览:

关于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2009]41号文件,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申报数额为60项,经研究,决定各单位按以下数额推荐参评成果:

 

申报单位 

推荐成果数

申报单位

推荐成果数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9

保险学院

2

国际商学院

8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

金融学院

6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2

英语学院

6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1

外语学院

6

体育部

1

法学院

5

国际学院

1

信息学院

4

继续教育学院

1

国际经济研究院

3

其他部门

1

公共管理学院

2

 

 

 

为确保推荐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努力争取我校在这一部级学术奖项评选中取得良好结果,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初评,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的评审标准,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遴选,并对拟推荐成果是否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学术失范情况进行审查,于330将推荐参评成果基本信息,包括成果名称、作者、发表(出版)时间、期刊(出版社)名称以及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报送科研处,逾期未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初评结束后,科研处将尽快通告评审结果,届时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准备相关材料,请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填写好《申报一览表》,于427报送科研处(诚信楼907室),联系人:吕军,联系电话:64492008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doc

3申请表.doc

4申报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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