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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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大力提高我校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为我校学科建设及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现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紧密围绕我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的战略部署与要求;

2.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突出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3.科研成果应注重在教育教学和服务社会中的应用;

4.配合学术梯队建设,注重对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倾斜;

5.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促进学科的相互融合和交叉学科的学术研究;

6.鼓励吸纳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

二、申报分类

本次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开设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对学术前沿动态的把握,学校总体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需要,自主命题。

各类课题均应以正式出版物或发表SSCI/SCI/A&HCI/EI期刊/CSSCI期刊上的论文为最终结项依据。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面向学校在编专职教师、科研或党政管理人员;青年项目面向学校在编且未满3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2.已承担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各类校级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

3.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校级课题。本着不重复资助的原则,负责人一般不应同时为1项以上校级科研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应同时参与2项以上校级科研课题研究。

4.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校级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在结项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科研课题。凡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被撤项者,在撤项后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课题。

四、课题经费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经费均不超过3万元。科研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附件2)及我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

五、完成时间

一般情况下,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年,具体完成时间按照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执行。

六、课题管理

校级科研课题实行校、院(部)、课题负责人三级管理。

科研处代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组织中期检查、验收及成果统计等工作。

院(部)、处负责科研课题的进程管理、成果的初审,协助科研处进行课题的中期检查、验收及成果统计等工作。

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课题研究计划落实、课题进程及质量控制以及课题建设经费管理等工作。

七、申报程序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外经贸学科研字[2014]192号,附件1),下载并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及活页(附件4)。人文社科类研究的学科分类请参照《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表》(附件5),理工类研究的学科分类填写“理工类”即可。

2.请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书》1份、活页一式3份、《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_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没有科研秘书的单位的课题申请者可将材料直接交科研处。

 

联 系 人:柳瑛

联系电话:64493008

Email: uibeliuying@126.com

 

附件:

 

3-校级课题申请书.doc

1-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pdf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一览表.doc

4-活页.doc

5-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表.doc

6-申报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