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7-06-12 浏览:次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
京社科规划文[2007]15号
2007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
“十一五”规划项目年度检查通知
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管理,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07年6月1日-30日对“十一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其中6月1日-15日为课题组自查阶段,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课题组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一)、整理阶段成果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成果检查表》(附件三);6月18日-22日为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把关阶段,由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总结表》(附件二);6月25日-30日为汇总上报阶段,由科研管理部门将此次年度检查涉及的各种材料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
在自查阶段,课题组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年度检查表,内容要如实反映本课题进展情况及经费的详细使用情况,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把关并经科研管理负责人签字后(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填好日期加盖科研管理单位公章。各科研管理部门在汇总本单位年度检查情况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总结表》,连同课题组填写的年度检查表,附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社科规划办规划处。
二、取得阶段性成果情况
1、凡项目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课题组应认真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成果检查表》,附电子版,并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阶段成果已被转化应用的,应将转化应用情况填写清楚,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
2、市社科规划办将对此次年度检查征集的优秀阶段成果进行汇编。请各课题组精选1-2篇阶段成果参选,附电子版,每篇字数控制在10000字左右,并注明“参选《阶段成果汇编》”字样(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四)。不作为提供给《阶段成果汇编》的阶段成果,字数、形式不限。
3、项目阶段成果可能对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价值的,课题组可同时提交“阶段成果提要”,附电子版 [专著5000字,研究报告、论文(集)3000字]。市社科规划办将择优以《北京社科规划工作简报》的方式进一步宣传推广。
4、如果项目阶段成果曾以口头宣讲的方式公开发表,希望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宣讲光盘,由市社科规划办择优向“宣讲家”网站推荐,予以宣传播放(“宣讲家”网站www.xj71.com,是由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主办的公益性网站,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为主要任务。被选中的宣讲光盘,市委讲师团将与宣讲者签订公开播放协议)。
5、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上述课题组提交的成果检查材料审核无误后,一并报送市社科规划办成果处。
三、已完成最终成果待鉴定的项目,要抓紧时间通过科研管理部门与市社科规划办规划处、成果处联系,办理结项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科研管理部门及时与市社科规划办规划处、成果处联系。
四、所有附件在“北京社科规划”网站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下载(网站联系电话:64879401)。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规划处: 刘 军(716室) 64874479
规划处: 刘 军(716室) 64874479
成果处: 席学钧(716室)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7年 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