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返回]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7-05-30    浏览: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07]100号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007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高等学校推荐和教育部社科委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万元~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重大、一般基金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7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度招标课题》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7年投标情况一览表
  以上招标文件请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索取。全部招标文件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二)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文件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8份投标文件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于2007年8月20日前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提交。
   
  四、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详见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张东刚,联系电话:010-66096509。
  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10-58581195、13910069317。
  邮寄地址: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21-A,邮编:100029。

附件:教育部200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
   投标情况一览表.xls
   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印发通知(发文稿).doc
   投标评审书(2007修改).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ОО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