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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7-05-30    浏览: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07]102号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7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名称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7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新主楼A区205室),刘杰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10-58802730,58803011(传真),项目投标评审书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下载,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010-62514340。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即《投标书》)按规定寄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逾期者不予受理;同时,将投标评审书的电子文本发送至:moesk@bnu.edu.cn。发送后请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确认。

  六、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重新论证予以立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2007年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招标课题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