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关于落实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相关工作意见征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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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23    浏览:

我校召开关于落实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相关工作意见征求会

    10月21日,我校召开“关于落实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相关工作意见征求会”,对《关于学校落实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落实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求。我校纪检监察处胡守强处长、科研处李岩副处长、财务处姚丹丹副处长以及各学院(研究院)科研骨干教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纪检监察处胡守强处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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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财务处姚丹丹副处长详细介绍了文件中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具体举措。此次科研经费自主权的下放主要包括调整科研人员科研业务经费标准、简化财务报销手续、制定外国专家接待标准以及横向科研经费可列支少量科研活动接待费等几个方面。随后,科研处王欣沫从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强化结项导向、扩大经费使用的自主权和提升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几个方面解释了文件中有关简化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接着,纪检监察处胡守强处长细致说明了文件中关于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明确项目负责人责任和加强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

    科研处李岩副处长首先感谢各位老师在百忙之中前来参会,并强调希望通过此次意见征求会切实有效的突破教师在科研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希望各位老师能够多提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校良好科研环境的建设。

    会上,参会教师就文件内容、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束缚、经费使用等问题同科研处、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处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会议圆满结束。相信通过此次意见征求会,能够使文件更加贴近科研人员工作实际,推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的优化和完善。